工程学院学生科技竞赛报备管理规定
2019-01-08浏览次数:267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科技竞赛管理,促进学院人才培养,推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制定工程学院学生科技竞赛报备管理规定。
一、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报备
每年3月份第一周内各竞赛负责老师以系为单位上报本年度计划参加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按照附件1填写,发送到1341901281@qq.com
二、学生外出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报备
学生外出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要求必须有老师带队一同参加,参赛学生信息由指导老师按照附件2汇总,在出发日期5天以前向学院报备,经学院批准后学生将附件2作为请假依据在办事大厅办理请假手续。
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情况报备
凡由我院牵头组织或我院学子参与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当于比赛结束5天内由指导老师向学院提交获奖信息报备。获奖信息报备作为统计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的依据。获奖情况报备按照附件3填写。
工程学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