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1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2021-12-21浏览次数:1380

根据《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学院〔20214号),现就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本科生导师库

学院网络管理员将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将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导师信息上传学院网站,教学秘书通知全院本科生导师1215日前上网确认信息。

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通知学生1217日后登录学院网站(https://gcxy.scau.edu.cn/),在“本科教育”菜单栏查看本科生导师情况介绍。

二、收集本科生导师申请表

2021级本科生填写“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学生用)”和“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情况汇总表”,并于1228日前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签名)、“汇总表”的电子版提交给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导师制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导师申请表”进行审核。

三、确定师生互选结果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由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师生互选,充分尊重学生的第一志愿(意向导师),202216日前完成师生互选结果的确定。细则如下:

1、第一志愿超出导师对接名额的,由该导师进行筛选对接学生名单。

2、对第一志愿未能完成对接的学生,根据其第二志愿进行导师匹配,以此类推。

3、对第一、二、三、四、五志愿均未完成导师匹配的学生、对接名额未满的导师,再次进行师生匹配,在尊重师生意愿的基础上,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四、未尽事宜,由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程学院 

20211221


附件1-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学生用).docx

附件2-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