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的年度主题和目标,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学院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 范围和方式
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现场组织教师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由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并组织评议。
二、 考核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推动落实学院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党建“双创”工作情况。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3.推动基层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包括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好疫情防控、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发展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尤其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做法成效。
4.回应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5.2022年度存在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大部署、《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院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等,重点查找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弱项。
6.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重点谈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实践感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明年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集中推动解决。
学院党委组织人员(参会名单会前通知)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
三、 工作安排
(一) 准备述职报告
各党支部围绕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主要工作部分要注重用数据、用事例说话,把做法总结好,确保述职报告不漏项,述职报告有亮点,总篇幅不超过2000字。
(二)召开述职会议
述职会议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3点在北楼404会议室举行。会议述职需准备PPT(时间不超5分钟)。
参会人员:学院党政领导、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组织员、党政办主任、教工支部支委、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将工作述职报告和述职PPT于2023年2月19日前发送到768858323@qq.com。
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18027322932。
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