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1-03浏览次数:26

各位同学: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1、评审对象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2023-2024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2、名额分配

我院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人

3、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4、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调剂

根据《办法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前期,我院已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该名单中如学生在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通过学院评审且公示无异议,需取消相关学生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资格。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5日中午12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注: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格式参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3)个人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4)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1月8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相关材料:11月10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

4、学校评审与公示:11月18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gcjiangzhu@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姓名+专业班级+第二批国奖申请),纸质版材料交至院楼北310A。


附件:

2024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zip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5280220

地址:工程学院北楼310A



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