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反馈、学校初审,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度通过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没在名单上面的则被认定为“不困难”。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17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80220;
联系地址:工程学院北310A室
附件: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xlsx
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