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制定了《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请全院师生仔细阅读《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填写在《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4月27日前将附件2发送至邮箱:2914962693@qq.com。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北楼310A办公室
联系人:梅老师、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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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