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工程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包含2024-2025春季学期转专业转入我院学生。
三、申请条件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上级相关文件、《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四、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13人至学校评审,每人10000元,一次性发放。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名单公示及备案
学院于9月28日前按照《办法》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辅导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10月8日中午12点前。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
注: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格式参考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3)个人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皆要);
(4)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1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11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8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gcjiangzhu@163.com(邮件及压缩包名称:姓名+专业班级+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9日中午12点前交至工程学院北309B。
七、相关要求
请申请的同学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88203
联系地址:工程学院北309B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