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25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3)》等文件精神和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25年2025级研究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2025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5),工程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可推荐博士生1名、硕士生4名。
其中,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5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非名单内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不得虚报、瞒报信息。10月9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评审材料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须提交的申报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及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附件7表格信息顺序整理放置在一起)。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3.学院公示。学院拟于10月10日至10月15日进行获奖公示。
拟获奖同学于10月11日前需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报送至学院(其中,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附件7需按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4.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其他重要说明
1.2025级硕博连读生,统一按2025级博士生身份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邮箱:huwenhao@scau.edu.cn
联系电话:85288203
地址:工程学院北楼309B室
附件1:2025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xlsx
附件3: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4: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5:2025年各学院研究生新生参评国奖可推荐人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