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5-12-31浏览次数:11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26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23人(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学术型博士17人,专业型博士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招生专业、学制和培养目标

(一)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专业学位:农业(研究方向:智慧农业技术)

(二)学制:四年

(三)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创新精神,掌握农业工程学科某一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试验手段,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独立从事农业工程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在理论研究或技术研究中取得被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可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或相关部门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推广、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拔尖人才。

农业:厚植“大国三农”情怀,涵育“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精神,立志于服务乡村振兴与建设农业强国的国家战略需求。具备从事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发展、农业绿色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的坚实全面的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播能力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的综合能力,能够解决智慧农业技术相关关键产业问题,成为生产技术和产品研发、工程化应用、示范推广、科技服务、专业教育等农业领域卓越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scau.edu.cn/2025/1120/c2132a422573/page.htm执行。

三、外语入学考试

考生英语水平须符合《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英语条件要求。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带头人和二级学科带头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农业工程、农业)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由学院组织,按照招生专业(农业工程、农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农业工程考试科目为《农业工程知识综合》,农业(智慧农业技术)考试科目为《智慧农业技术知识综合》。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农业工程、农业)组成2个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组不少于7位专家)。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分别按照招生专业(农业工程、农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定向生比例

我院2026年拟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20%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0225(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箱:Luyongchao@scau.edu.cn(陆老师)

九、招生咨询

学院咨询电话:020-85280898(老师)

学院电子邮件:gcxyyjs@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

十、本细则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