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初审,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度通过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2026-202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5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或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老师:林老师
联系地址:泰山五栋一楼工程学院社区办公室
联系邮箱:lynn@scau.edu.cn
附件:
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拟公示结果(第一批).xlsx
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9日


